范正均:
你不服济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出的济卫医罚【2017】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,向济源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济源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9月8日作出济政复决〔2017〕第2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。现向你公告送达济政复决〔2017〕第2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,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后视为送达。如不服本行政复议决定,可以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济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
2017年10月9日